本學期期中考將於 11 月 9 日至 11 月 13 日舉行,
本校向來秉持 嚴管勤教的教學理念,故凡考試違規經查證屬實者,均依學生獎懲 規定予以處分。
同學除把握時間準備功課外,考試時務須遵守考試規則,且勿請人代考或心存僥倖鋌而走險,以免誤犯校規。
注意事項:
1. 請確認考試的節次、時間、考試科目,並牢記你的應考試場及座位號碼。
2. 根據學校考試規則,應試時須攜帶學生證,放置桌面上備查。未帶學生證者,應於應試結束前向試務中心申請臨時證明。未帶學生證或臨時證明入場者,如能提供可資證明確為學生本人之有照片證件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護照或居留證,並經監試人員查驗核對無誤者,准予應試。違者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且該科該次考試以零分計算。
3. 考試鈴響,學生應立即進入試場應試。遲到超過十五分鐘者,不得參加該科考試,該科該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考試開始後二十分鐘內不得出場。
4. 學生參加考試,應按排定試場及座號就座,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題上班級、科目、命題教師、座位是否相符,如有不符,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該科以零分計算。
★銘傳嚴格禁止考試作弊。學生在考試時身邊不能有任何片紙隻字,不論是在衣服口袋裡,座位下或桌面上,鉛筆盒裡,都不允許留有任何紙條。如果桌面上留有任何字跡,請把它擦掉或通報監考老師。
★在考試中,任何通訊電子器材都不可以被使用。學生應該要將手機關機。
★期中考期間請假:一般事假停辦,限公、病、住院、喪、產及特殊事故或意外傷害。無法應試者,應附證明文件,限該科缺考日起二日內(含缺考日)辦理請假手續。因病者須附醫生診斷證明書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請假核准手續。期中考准假,期末考學期成績仍要扣百分之8%.
★進學生事務系統完成考試假登記後,須於該科缺考隔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銷假作業,否則視為曠考。
★請注意:期中考試不舉辦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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