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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10年度寒假短期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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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為提供相關科系學生實習機會並參與實務運作,增加學生對傳統藝術領域之學習興趣,110年度寒假提供短期實習之名額共計5名(實習單位與實習內容詳如需求表)。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11月15日止,所需申請文件請依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辦理。

二、實習期間:實習期間為一~二個月,實習時間原則上為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八點半至十二點半,下午一點半至五點半),但必要時須配合實習單位之工作特性、演練作息調整。

三、申請資格:
  (一)大專院校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文化資產、藝術教育、藝術行政、圖書館、資訊傳播、博物館等文化藝術相關科系在學學生(包括研究生)。
  (二)須配合本中心實習時間,並全程參與者。

四、申請與審查:

  (一)申請學生須填妥本中心短期實習申請表,並備妥身份證件、履歷自傳、學生證影本、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及實習計畫(含實習動機、實習目的、實習地點、實習項目、實習期間、預期成果)等相關資料,由就讀學校以公函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二)申請文件經審查符合者,本中心另行通知面談,如因特殊理由無法面談者,得以電話訪談取代。

  (三)面談通過者由本中心發函通知就讀學校實習日期與實習地點。

  (四)來函請寄至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地址:二六八四一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二0一號。(聯絡電話0三-九七0五八一五轉綜合企劃組)

  (五)申請表下載:申請表請至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之行政公告項下下載。

五、作業要點及申請表件可至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網站(http://www.ncfta.gov.tw)下載(詳見:政府資訊公開/法律、法規及行政規則/作業要點/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短期實習作業要點)。

聯絡人:陳碧慧
聯絡電話:03-9705815 分機 2349
傳真:03-950-9260
電子郵件:d021009@ncfta.gov.tw

附件請點名稱: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短期實習作業要點

110年寒假短期實習需求表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短期實習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