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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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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流程:
- 請先填寫紙本申請表後再向各系老師/秘書/院秘書借用教室。
- 行政/秘書收到紙本借用申請表後查詢確認可借用後,啟動線上借用流程。
- 線上借用後待行政單位老師審核確認可使用後才算完成借用程序。
(是否完成借用須請借用秘書老師確認喔)
借用注意事項:
1.當週借用教室需在前一個工作日中午 12:00 前向秘書申請,否則無法借用(假日不辦理借用申請)。
(星期一借用星期二教室或場地,請於星期一中午前完成紙本申請;星期五借用週六/日與隔週一
場地或教室,請於星期五中午前完成紙本申請。)
2.借用教室一需準備押金新台幣 1,000 元,確認學生使用場復歸還後才會還押金,若未如時間歸還
鑰匙或未依規定使用者,一律沒收整筆押金。
3.借用原則請向一位行政/老師借用(無須手續費,倘若同時找兩位以上老師借用者,找一位老師收新
台幣 500 元手續費,找兩位老師總額將收取 1000 元手續費,以上累加)。
4.借用場地與教室一律限本校學生使用,倘若事前發現為外校使用者(廠商或外校學生),一律依據
校方規定須支付場地使用費辦理;倘若學生借用後發現學生借用與事實不符合者,除依據校方規
定補辦場地使用費之外並依據校規查辦與懲戒。
5.學校期中考與期末考週由於教室都設置為考場,因此此兩週不外借(僅可借用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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